交响乐啊,越听越来感觉啊!

我发觉我现在越来越高尚了,哇嘎嘎!

现在居然不听流行音乐了,居然开始专攻古典音乐。我果然是天才呀!

近来总是在重复听勃拉姆斯的第一交响曲,用十几年时间写下来的东西果然很有实力。特别是第四乐章,竟然让我听到了贝多芬的第九,怪不得人家叫它“贝十”。

我太伟大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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